当前位置:首页 > 农业扶持政策发布系统 > 涉农资金 > 资金分配>>详细页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要求,我局已完成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储备录入工作,储备规模为上年安排中央衔接资金总额(696万元)的1.5倍,即1044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5〕210号)明确,提前下达我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98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经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我市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务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现将《中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表》及《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区域协作促进与帮扶科联系。
公示期:2025年12月22日-28日
联系电话:88221986
附件:1.中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表
2.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
中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表
附件2
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