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4〕17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中山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
中山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
为妥善解决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问题,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4〕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补助方案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现为中山市户籍。1949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由镇街(公社)、村(大队、农场、管理区)等委派(雇佣、指定等),在镇街(公社)、行政村(自然村)、生产队、农场、管理区等区域承担兽医公益服务工作的基层兽医人员,离开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
(二)通过市级或镇街农业农村、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认定离岗基层老兽医身份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早期从事兽医工作,离任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且已(能)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退休待遇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2.已经享受或登记享受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原民办代课教师、离任村干部三类形式生活补助的,不能叠加领取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但可以采取就高原则。
3.有刑事犯罪记录以及任职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被罢免、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4.2024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
二、补助标准
(一)补助标准。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8-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工作年限6-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工作年限4-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工作年限2-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所需资金由各镇街财政负担。
(二)工作年限计算。符合条件的离岗基层老兽医,按照任职期累计计算工作1年以上,认定时间范围为1949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其他时间范围的工作年限不予计算,工作年限一经核定不再调整。
三、计发年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从2025年1月开始计发补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尚未满60周岁、女性年龄尚未满55周岁的,待其达到该年龄后从次月按照政策标准开始发放生活补助。
四、离岗老兽医身份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已通过市级或镇街农业农村、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认定离岗基层老兽医身份的,不用再次提交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向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离岗基层老兽医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2)。因政策性迁移和结婚等原因致使户口迁移到外县(市、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申报,由原工作地县(市、区)负责做好调查取证、认定和公示工作。
(二)镇街审核。镇街农业农村、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成认定工作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安排专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情况进行逐一走访调查和核实,形成调查笔录(详见附件3),同时由镇街派出所对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审核。镇街认定工作小组应建立离岗基层老兽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材料台账(详见附件1)。
调查和核实的离岗基层老兽医工作经历的有效原始材料包括: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动物检疫员证;市级或镇街农业农村部门保存的离岗基层老兽医花名册等相关资料;市级或镇街档案部门保存的能反映其离岗基层老兽医工作简历的资料;市级或镇街财政部门保存的补贴发放表;原镇街畜牧兽医站及村委保存的能反映离岗基层老兽医身份的有效信息资料,如补贴津贴表、分工表、考勤考核表、兽医有关的荣誉证书等;个人提供的并经镇街认定工作小组核实的能证明其离岗基层老兽医身份和从业工作年限的有效原始材料,如职称证书、聘书、照片、日记本、免疫(打针)和采样记录等原始材料。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应提交原件进行审核;原件需退回的应进行复印并存档,由验证人签署姓名、日期并加盖验证单位公章。
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应在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网站、申请人所在地村(居)委会、镇街农业农村局同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认定工作小组在其《离岗基层老兽医情况调查表》和审核确定人员的《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详见附件6)上加具意见并盖章、存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镇街审核通过人员是否领取过对公补贴情况进行复核,审核情况及时反馈给镇街认定工作小组。
五、补助申请程序
2024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补助申请审核的离岗基层老兽医,不用再次提交补助申请。
对当年未满60周岁(男性)、55周岁(女性)的离岗基层老兽医,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在其年满60周岁(男性)、55周岁(女性)前6个月,通知其申请生活补助;离岗基层老兽医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镇街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中山市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4)。
各镇街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汇总、归档。各镇街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当年度《离岗基层老兽医统计表》(附件5)《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附件6)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资金发放和管理
各镇街要将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至离岗基层老兽医个人的社会保障卡。
各镇街要参照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资格审查方式,建立生活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定期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防止补助资金被冒领。
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资金严格实行单独记账核算,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或从中提取费用,确保专款专用。各镇街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抓好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实施工作;要统筹组织农业农村、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离岗基层老兽医的关怀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做好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申请的审核工作,确保离岗基层老兽医人员情况真实准确。镇街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镇街要及时筹集发放补助所需资金,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离岗基层老兽医手中。
(四)严肃政策纪律。各镇街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假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确保社会稳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落实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和确保离岗基层老兽医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方案自发行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2025年1月1日至今的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标准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中山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材料台账
2.中山市离岗基层老兽医情况调查表
3.中山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调查笔录
4.中山市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申请表
5.离岗基层老兽医统计表
6.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