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于2019年10月21日起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制定背景
李希书记在2018年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抓手发展特色产业,让广大农民腰包鼓起来。2018年11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工作会议。省领导叶贞琴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工作。省政府决定自2019年起,连续3年整合筹措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超过30亿元,支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2019年4月30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于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19〕2号),该工作方案提出:“珠三角地区自筹建设资金,自行安排建设数量,并在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内备案实施方案,填报项目绩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财政扶持资金及时到位和规范使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和做出成效,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了《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七部分:
第一部分是建设原则及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包括: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为实施主体、统筹结合。建设目标为: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到2021年全市建成 4个特色农业专业镇和20个特色农业专业村。带动建成至少1个有影响力的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第二部分是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建设条件包括产业主导性强和新型经营主体强。建设内容包括做精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广绿色生态技术、打造知名品牌、推动产业融合、推广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加快土地流转等。
第三部分是职责分工。包括市、镇、村、实施主体及市级财政部门的职责。
第四部分是开展创建工作。包括创建申报、创建对象的确定、项目库管理和入库项目要求。
第五部分是资金使用管理。包括市财政资金补助标准、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总规模要求、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
第六部分是奖惩措施。明确奖励措施和惩罚措施。
第七部分是工作要求。包括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程序要求、做好绩效评价、严格时间要求、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多方投资等六方面要求。
三、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镇、村、实施主体及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二是做好项目入库管理。
三是确保资金到位。
四是建立奖惩制度。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四、名词解释
1、“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村或镇为基本单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镇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
2、土地流转: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