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管理细则(试行)》,于2020年6月11日起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资金管理细则》的制定主要是为了明晰项目资金的申报和使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二)必要性。一是落实上级部署的需要。2019年4月30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19〕2号),该工作方案提出:“珠三角地区自筹建设资金,自行安排建设数量,并在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内备案实施方案,填报项目绩效。”二是推进工作开展的需要。2019年10月21日,市农业农村局向全市各镇区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农规字〔2019〕4号)。该《工作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任务,确定了市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对确定为特色农业专业镇创建对象的镇区补助100万元,对确定为特色农业专业村创建对象的行政村补助40万元。由于该项工作的开展涉及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补助,为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需要制定资金管理细则。
(三)政策依据。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若专项资金涉及多个使用方向,市业务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需要,细化制定各项专项资金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细则》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制定的依据、规限的资金范围和遵循的原则。第二章《项目和资金管理》主要说明项目储备的申报单位、申报条件、项目实施主体的确定、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扶持范围和划拨流程、财政资金的补助标准和资金用途、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资金分配和公示以及项目的管理和验收。第三章《部门职责》主要明确了项目实施主体、镇区农业部门、镇区财政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的职责。第四章《项目绩效管理》主要明确了绩效目标和绩效管理要求。第五章《项目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监督管理的要求、责任追究和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主要说明了本资金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属单位和有效时限。
三、名词解释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村或镇为基本单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镇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
四、贯彻落实的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市、镇各相关部门及实施主体的责任。
二是做好项目储备申报。
三是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建设内容。
四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五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