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决策部署,我市围绕中山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积极思考谋划和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2019年6月,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19年珠三角地区自筹资金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我市的东升镇脆肉鲩产业园和横栏镇花木产业园被确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需自筹资金开展建设。2020年7月市政府批准设立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计划从2020年起,对每个产业园投入扶持资金最高5000万元,合共投入1亿元。
为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局认真研读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过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反复研究和认真撰稿,于2020年3月形成《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21个科室、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横栏镇、东升镇等单位的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我局对文稿作了相应的修改完善,于2020年8月再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由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审核通过,形成了《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要求,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8月26日至9月9日在市政府网站及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网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0年9月,市农业农村局班子会审议通过了《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2020年10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0年11月,市政府批准文件的印发。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分为八个章节,分别为: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文件的制定背景及涉及的主体作简要说明。
第二章绩效目标,主要对资金使用需达到的绩效目标及资金投入撬动比作要求。
第三章资金管理,主要明确资金补助方式、补助对象和标准、资金拨付程序,资金预算安排等事项。
第四章项目管理,主要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申报、项目审核等事项。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六个方面:农业设施、土地流转、产业融合、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农业品牌、贷款贴息等。
第五章管理职责,主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的职责与工作要求。
第六章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主要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求及如何进行绩效评价作说明。
第七章责任追究,主要强调对违反相关规定后的责任追究及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说明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以及本办法的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