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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山市内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中山市内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相关规定,现就方案主要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我市现有内陆捕捞渔船268艘,已有208艘达到老旧渔船使用年限,占现有内陆捕捞渔船数量的78%,均为上世纪80-90年代建造的木质老旧渔船。由于该部分内陆渔船船体残旧、机件故障率高、安全性能差等情况,存在较大的渔业生产安全隐患。为着力解决内陆老旧渔船更新改造问题,促进我市内陆捕捞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系数,满足广大渔民群众更新改造迫切需求,现以渔民自愿申请为原则,通过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鼓励和支持我市登记在册的内陆捕捞渔船实施更新改造,将现有老旧木质内陆捕捞渔船改造为安全、节能、经济、环保的玻璃钢渔船,从而起草形成《中山市内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渔〔2016〕88号)“四、资金使用内容之(二)切块下达资金中的3.确保完成渔船更新改造任务。鼓励加大渔船更新改造力度,在完成省下达任务后,各市可统筹安排资金,对海洋捕捞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以及内陆渔船更新改造给予补助,补助标准自行制定。”

  (二)《关于印发〈中山市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海渔〔2017〕37号)“《中山市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总体预期目标,在完成省下达的更新改造任务的基础上,统筹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加大更新改造渔船力度,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原则与任务

  本政策方案的执行,非强制性措施,是以鼓励渔民、渔民自愿为原则予以实施。计划到2021年底前,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内陆捕捞渔船应改尽改。

  (二)补助对象及相关规定

  1、补助对象。参照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政策规定,本次内陆渔船更新改造补助对象是我市2020年7月31日前我市纳入广东省渔船信息管理系统(第二版)的在册内陆捕捞渔船(不含辅助船)。

  2、根据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政策,国家和省鼓励支持建造钢质或玻璃钢,淘汰老旧木质、水泥质等材质渔船,促进渔业捕捞业转型升级;因此,本次内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参照执行,补助渔船的材质应为钢质或玻璃钢。

  3、根据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政策,鼓励采用国家、省、市级公布的标准化船型,或可采用按照《渔船标准船型评价方法(试行)》(农办渔〔2017〕5号)进行评价后的船型;为此,本次更新改造渔船的船型参照执行。

  对于不采用标准化船型,而是以船型评价方式实施更新改造的船型,应参照《渔船标准船型评价方法(试行)》(农办渔〔2017〕5号)进行船型评价。根据该文件要求,海洋捕捞渔船标准船型评分标准为:评分70分以下的为不推荐船型;评分70-80分的为普通船型;评分80分以上的为推荐船型。但由于内陆捕捞渔船的作业区域为内河水域,活动范围较小,航行距离近,船体抗风性、平稳性、人均舱容等参数要求相对于海洋捕捞渔船要求稍低;因此,以船型评价方式实施更新改造的船型评分须达到75分或以上。

  4、参照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政策规定,渔船更新改造以“先建后补”形式实施;且渔船建造完成日期应在《方案》有效期内,即于2021年12月31日前建造完工并领取内陆渔业船舶证书。

  5、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农办渔〔2017〕68 号)中关于“已领取更新改造补助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五年内不得买卖”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内陆捕捞渔船大多数为小型渔船、家庭式生产作业为主、较少发生买卖等情况,故将领取更新改造补助后不得买卖交易的期限定为三年。

  6、参照我省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政策,纳入渔船更新改造补助对象的渔船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四、补助标准

  (一)自行制订补助标准的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渔〔2016〕88号)文件精神“鼓励加大渔船更新改造力度,在完成省下达任务后,各市可统筹安排资金,对海洋捕捞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以及内陆渔船更新改造给予补助,补助标准自行制定”。

  (二)补助标准制订说明

  1、参考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政策,12米以下的海洋捕捞标准化渔船补助标准一律每艘补助8万元;而内陆捕捞渔船造价比海洋捕捞渔船造价稍低,故本项目补助标准设定在每艘不超过8万元为宜。

  2、我局委托广东泰福船舶科技有限公司设计了三款适合内陆水域使用的内陆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并对该三款标准化船型进行了建造价格评估。经对省内7家渔船建造企业进行询价,该三款船型的建造参考价均价分别为:(1)船长6.50米的玻璃钢刺网渔船建造参考价均价10.39万元;(2)船长7.70米的玻璃钢刺网渔船建造参考价均价12.15万元;(3)船长10.29米的玻璃钢刺网渔船建造参考价均价14.90万元。

  为此,我局拟按补助金额不超过渔船建造参考价的50%制订统一补助标准:

  (1)船长9米或以下的,每艘补助5万元;

  (2)船长9米以上的(不含9米),每艘补助6万元。

  五、实施程序

  (一)渔船更新改造阶段。内陆渔船更新改造业务以及旧船拆解事项,均依据现行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实施。

  (二)补助资金申报、审批与发放阶段。资金申报工作主要分批次集中申报,具体将根据更新改造实际情况另行下发通知。补助资金项目须按规定经镇街审核、市级复核、资金公示、领导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发放。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4日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内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