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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要求,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修订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对粮食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尤其是产能提升方面,要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我市2021年印发实施的《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农农〔2021〕85号)不能适应最新工作形势、指导推动工作提升。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工作水平,结合我市粮食生产实际,我局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补贴对象和申报条件有哪些?

  种粮直补对象为中山市辖区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马铃薯的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主体已将耕地出租其他对象耕作的。

  (二)我市农户承包外市耕地种植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

  (三)在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全部损失或水稻亩产低于250公斤干重、马铃薯亩产低于500公斤鲜重的粮田,如插后失管、征地填土、中途改种等

  (四)种植再生稻的,仅限头季稻可申报补贴

  (五)已被征用耕地,未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原村委会同意,擅自耕种的粮田。

  (六)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实认定虚报骗补的农户。

  三、中山市粮食直补资金申报时间

  中山市粮食直补资金按照作物种植时间,每年分三次申报,分别为早稻、晚稻和马铃薯粮食直补资金申报,一般在每年4月、8月和12月左右。

  四、怎样申报中山市粮食直补资金?

  中山市粮食直补资金的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如下:

  1.组织资金申报。各镇街农业部门发放《中山市种粮直补农户申报表》和《中山市种粮直补申报登记表》,村民小组按照要求组织农户填报,并经农户本人签名确认。

  申报材料:申报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社保卡或公司账户的账号。水稻申报面积5亩/造以上(含5亩)、马铃薯申报面积2亩以上(含2亩)的种粮农户或生产经营单位,需提交租地承包合同等佐证材料。

  2.申报情况公示。村民小组汇总申报情况,在自然村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误后,填写《中山市种粮直补村级汇总表》,连同《中山市种粮直补申报登记表》等材料经村委会负责人审核签名确认后,上报镇街农业部门。

  3、农业部门审核。镇街农业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实、补充、修改、汇总后,填报《中山市种粮直补镇街级汇总表》,连同《中山市种粮直补村级汇总表》《中山市种粮直补申报登记表》和补贴农户明细资料(含电子文档)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按当年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线上申报。

  五、中山市粮食直补资金种植面积如何审核?

  中山市粮食直补资金项目由村委会、镇街农业农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分级负责,层层核实。面积核实可采用外业实测、无人机测量、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等方式进行。

  1、对水稻申报面积5亩/造以下(不含5亩)、马铃薯申报面积2亩以下(不含2亩)的种粮农户或生产经营单位,由所在村委会负责核实;

  2、对水稻申报面积5亩/造以上(含5亩)、马铃薯申报面积2亩以上(含2亩)的种粮农户或生产经营单位,由农户提交租地承包合同等佐证材料,镇街农业部门负责核实;

  3、市农业农村局在镇街农业部门核实的基础上抽查复核,覆盖面积不低于水稻申报面积的10%。

  如复核后,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与农户申报面积不同的,按复核后的面积补贴。如农户不同意复核面积,可自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或相关行业专家到现场复核确认。

  六、中山市粮食直补资金产量如何审核?

  产量核实可采用农户自证、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等方式进行。

  1、对水稻申报面积5亩/造以下(不含5亩)、马铃薯申报面积2亩以下(不含2亩)的种粮农户或生产经营单位,由农户提交产量佐证材料,所在村委会负责核实;

  2、对水稻申报面积5亩/造以上(含5亩)、马铃薯申报面积2亩以上(含2亩)的种粮农户或生产经营单位,由农户提交产量佐证材料,镇街农业部门负责核实。

  3、市农业农村局在镇街农业部门核实的基础上抽查复核,覆盖面积不低于水稻申报面积的5%。

  如农户不同意复核产量,可自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或相关行业专家到现场复核确认。

  七、有哪些方式可以了解自己是否纳入补贴范围?

  中山市粮食直补资金实行申报情况公示和拟纳入补贴名单公示两次公示制度,农户可通过村委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查询自己是否纳入补贴范围。

  1、申报情况公示。申报工作结束后,村民小组需将申报情况在各自然村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的监督。

  2、拟纳入补贴名单公示。面积、产量核实工作结束后,市

  农业农村局编制拟发放的种粮农户、生产经营单位名单,采用镇街农业部门张榜公示和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公示两种方式进行公开。

  八、中山市粮食直补资金补贴标准是多少?

  以市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为准。目前补贴标准:水稻每亩每造600元、马铃薯每亩300元的标准补贴。

  九、中山市粮食直补资金如何领取

  粮食直补资金按当年种、次年补贴的原则发放,市农业农村局在资金控制规模内,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至各补贴农户账户。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