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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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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专项资金(4月份)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2-05-30 分享:

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按照《2022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4月份,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随机抽取了全市75个村居开展乡村美丽指数测评,并对月度测评成绩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对东区街道和石岐街道,如在每月测评中进入前8名,对应的奖补资金与第9-12名的镇街平均分配。根据市政府同意的奖补标准及4月份测评成绩排名,现将4月份的奖补资金下达有关镇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共300万元,是对4月份美丽乡村指数测评符合奖补条件的12个镇街进行奖补。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拨给你们。

  二、本次下拨的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优先用于补短板的项目,如“三清三拆三整治”不彻底、基础设施不完善、村容村貌落后等,不得用于村民补偿款、发放工资等其他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无关的支出。

  三、规范资金支出,提升使用效率。各有关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四、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五、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专项资金(4月份)


(联系人:廖志高,电话:88221311)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