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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的函(第二期)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3-05-12 分享:

三乡镇、板芙镇、古镇镇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的补充通知》(中农农财〔2023〕20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中农农财〔2023〕6号)要求,4月份三乡镇雍陌村、板芙镇金钟村、古镇镇古一村2022年下拨的市财政资金执行率达到100%。经研究,市财政局将下达关于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管理

  本次下拨的资金共838.12万元,其中主要对特色精品示范村三乡镇雍陌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板芙镇金钟村、古镇镇古一村创建工作进行奖补(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该笔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发函,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各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二、落实目标任务

  有关镇街要高度重视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中委农工办〔2021〕17号),突出重点,有序推动项目落地,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三、加强资料管理

  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四、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3年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吴景文、杨芝敏,电话:88221311、8822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