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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的函(第三期)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3-06-16 分享:

南朗街道办事处: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的补充通知》(中农农财〔2023〕20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中农农财〔2023〕6号)要求,6月份南朗街道冲口村2022年下拨的市财政资金执行率达到100%。经研究,市财政局将下达关于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管理

  本次下拨的资金共119.06万元,其中主要对美丽宜居示范村南朗街道冲口村创建工作进行奖补(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该笔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发函,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请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二、落实目标任务

  要高度重视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中委农工办〔2021〕17号),突出重点,有序推动项目落地,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三、加强资料管理

  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四、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3年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吴景文、杨芝敏,电话:88221311、8822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