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规定,对年度综合测评分数排名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年度综合测评分数=每月测评成绩平均分+农村微改造加分)。我局拟定了《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度综合成绩),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4年4月23日-4月27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度综合成绩)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