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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象培训班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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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31日,市农业农村局分两期举办2024年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象培训班,其中第一期在板芙镇里溪村举办,第二期在小榄镇高沙社区举办。各涉农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象共270多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的主题是《民法典与乡村治理》,由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唐丽斌主讲,唐丽斌律师长期担任镇政府法律顾问,对农村常见的法律纠纷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她从“村(居)民委员会的特殊法人资格、民法典中规定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村(社区)治理中涉及的常见法律问题”三方面,通过案例深入浅出地讲授与农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社会生活中的百科全书”,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葵花宝典”。通过本次培训,帮助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象进一步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他们运用民法典调解农村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充分发挥示范户在乡村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储备了专业知识,奠定了工作基础,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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