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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1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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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农函〔2023〕126号


周兆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集体经济收入低于200万元的村居增强政策性资金帮扶的建议》(建议第2023016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鼓励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市紧抓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结构调整的契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2022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574.47亿元,集体经济总收入达82.23亿元,村均集体收入达2806万元。但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发展后劲不足、村级负担较重等问题,为此,2021年市委办印发了《中山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提出强化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200万的村(社区)力争达到200万元以上。代表们提出“关于对我市集体经济收入低于200万元的村居增强政策性资金帮扶的建议”,贴合农村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全部采纳,并在工作中落实。

  一、关于“出台相应的鼓励、激励村居创收增收、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强政策扶持。印发了《关于扶持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在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优惠、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和加强用地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同时,提出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集约化利用、加快集体物业型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农村集体闲置资金资本化运营、统筹推进特色产业镇村建设等集体多元化发展路径,推动集体经济发展融入市、镇街发展大局,对经济薄弱村要在资源配置、发展规划、项目合作、人才培养、财力转移支付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

  (二)全面调查研究。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开展《中山市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专题调研,通过对全市240个村(社区)乡村产业发展与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对我市乡村产业类型、产业结构进行系统分析,梳理当前发展面临的瓶颈和问题,从市、镇、村不同层面的发展路径、问题对策与工作计划建议,为下一步研究制订乡村产业发展、农业提质增效、招商引资、集体资产管理等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调查基础。

  (三)突出人才培养。实施村(社区)“两委”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五年制培训,强化对村(社区)换届后“三个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印发《关于选拔村(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干部的通知》,指导镇街培养和储备一批年轻干部作为“两委”干部和书记后备人选。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向乡村振兴任务重、集体经济薄弱的村(社区)选派38名驻村第一书记。除此,推进乡村技能人才培训阵地建设,先后建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服务站34个,实现23个镇街全覆盖,通过广泛开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和技能人才服务更好地辐射集体经济收入低于200万元的村(社区),助力村民实现技能致富。

  (四)强化财政投入。印发《中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支持镇街在完成市下达任务的前提下,将整合剩余的财政资金调剂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乡村振兴等项目。近年来,在财政偏紧的情况下,保持对“三农”工作倾斜,2022年全市预算安排用于农林水支出23.54亿元,2023年在此基础上增加1.08亿元,比增4%。同时,2022年积极申请地方专项债券8.85亿元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下一步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对我市集体收入低于200万元的村(社区)发展项目予以帮扶。

  (五)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创新集体经济金融产品,如农业银行中山分行制定《农村工业园改造贷款管理办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采用应收租金质押,解决农村集体用地无法抵押的问题。中山农商银行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运作特点及组织特性制定了“乡村振兴贷”,重点以授信为切入点,衍生至村(社区)账户(租金)管理、资产增值、系统直联等各项金融服务。除此,针对我市特色集聚农业产业,推动各银行机构基于大数据的线上信用贷款模式,批量筛选生成授信白名单,通过以点带面,有效满足特色农业产业链发展需求,推出“花木种植贷款”、“脆肉鲩养殖贷”等特色涉农信贷产品,有效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的金融动力。

  (六)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政策,利用信息共享推进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和“一对一”税务服务,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税费政策问题和个案政策执行口径等进行分析解疑,及时给予税务指导,引导集体经济主体正确用足用好税费政策。积极梳理“工改”中涉及的税费政策和税务处理事项,结合典型案例指导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村企合作改造等“三旧”改造项目的涉税管理,持续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关于“加大市级部门对集体经济收入未达200万元的村居的输血、扶持力度”建议办理情况

  (一)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成立中山市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推动联合市国资委、市工商联、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分行等单位制定出台《中山市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山市属国有企业、各镇街镇属企业“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万企兴万村工作任务、内容和举措并做好统筹谋划。目前,已组织138个村居围绕村庄建设、发展村庄产业、推进村庄文化建设、帮助村民就业创业、帮助村民脱贫五大方面提出361个共计超18亿元的项目需求,发动企业与村居结对共建。截至2023年6月,全市累计发动831家企业对接项目903个,其中,已竣工项目692个,企业帮扶资金和帮扶物资合计4.47亿元。下一步,将帮扶内容扩大到产业、就业、教育、消费、健康、美丽乡村建设等内容,通过产业联村、项目带村、智力扶村、捐赠帮村等手段,引导企业与村庄结对,推进不少于100家民营企业、3家国企对接项目的目标任务,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农业农村发展。

  (二)开展结对帮扶协作帮扶工作。结合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研究关于政村企村结对帮扶社会力量协作帮扶的工作方案,建立市领导挂点、镇街主责、市直部门和国企包村、民营企业兴村、海外乡亲援村、社会力量帮村的帮扶协作机制,计划选取若干个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级集体经营性纯收入较低的,以及镇街推荐的村集体收入在镇内靠后)的村(社区),按照“产业带村、项目强村、共谋发展”帮扶思路,针对帮扶村(社区)的问题困难及资源禀赋,理清帮扶思路,制定结对帮扶计划,明确帮扶内容、具体项目、责任落实、时间节点、工作保障等内容,从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支持,确保做到“有领导包村、有干部帮扶、有资源导入”。

  (三)加强项目落地支持。一方面,加大用地支持,全力支持乡村重点产业发展,对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家庭手工艺、体验农业和创业农业项目,积极争取省指标支持,每年安排不低于10%年度计划指标用于专项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同时按50亩/园标准向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预留计划指标,按照“应保尽保”原则予以保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提供用地支撑。另一方面,指导镇街加强服务指导,建立集体经济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辖区自然资源、住建、环保、应急管理(消防)、税务、安全生产等部门,探索实行“一站式”联合评议机制,对项目进行会审会办、跟进督导、协调各部门加快项目推进。

  下阶段,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职能部门将紧紧围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加强部门和镇街协调联动,统筹各方力量,研究制定更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全力促进薄弱村项目落地,激发内生发展活力动力,全面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鼎杰,8822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