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安排2023年度省级涉农统筹资金(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函
南朗、西区街道,板芙、横栏镇政府:
根据《关于拨付2023年度省级涉农统筹资金(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函》(中农农财〔2023〕37号)文件,我局于2023年7月7日将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拨付给你们。鉴于目前西区街道以及横栏镇还没有完成项目招投标和进场施工,项目进度滞后的现实情况,经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将涉农统筹资金711万元调整安排给项目进度比较理想的南朗街道和板芙镇(具体见附表),用于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请按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次调整安排的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为711万元,专项用于各相关镇街开展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二、请相关镇街收到下达的资金后,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好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督促项目实施等工作,各镇街项目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镇级验收,通过市级复验后,按照建设标准费用50%的标准(标准生产型不高于2000元/亩、简易生态型不高于1250元/亩)将相应奖补资金拨付给具体的项目实施单位。各镇街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三、该项目支出进度纳入“2023年度广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求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5%,请各相关镇街充分认识加快经费支出进度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资金(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调整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5日
(联系人:付东升,电话:88221316)
附件
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资金(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调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