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2年7-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18〕4号)等精神,现下拨我市2022年7-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病害猪及产品损失补贴对象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内符合申报条件的货主。
(二)补贴标准。每头补贴800元,运送至屠宰企业时已经死亡的生猪不享受补贴。
二、拨付方式
本次下拨补贴资金共875200元。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824000元,病害猪产品损失补贴51200元。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一折通”方式兑付给货主和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通知相关货主和企业查收。
(二)各镇街农业农村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应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和审计。
附件:2022年7-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联系人:周楠生,联系电话:8822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