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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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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季度常规测评分数取当季每月测评分数的平均分,每个季度奖补资金总额350万元,全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第三季度排名取7-9月份的平均得分。我局拟定了《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3年10月19日-10月25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第三季度

序  号

镇  街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平均得分

排名

下拨金额

(万元)

绩效目标

7-9月份

三乡镇

100.84

99.87

101.68

100.80

1

65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95%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神湾镇

98.74

99.79

101.57

100.03

2

60

民众街道

98.34

98.88

100.53

99.25

3

50

南朗街道

99.17

96.86

101.21

99.08

4

45

阜沙镇

99.28

98.94

98.75

98.99

5

40

板芙镇

97.33

99.33

100.29

98.98

6

35

沙溪镇

98.26

98.58

98.7

98.51

7

30

小榄镇

98.07

99.08

97.67

98.27

8

25

合计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