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38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7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止,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及电话:戴南朗,88227051。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