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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专项(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拟分配方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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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粮食生产)的通知》(粤财农〔2023〕115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于2023年9月6日对2023年省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专项(病虫害防控)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组审议,拟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种植业管理科联系。

  公示期:2023年11月2日-11月7日

  联系电话:0760-88221387

  附件:2023年省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专项(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拟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2023年省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专项(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拟分配方案

序号

镇街

实施面积(亩)

省补贴金额(万元)

市级已补贴金额(万元)

省市镇合计补贴单价(万元/亩)

备注

1

东凤

110

0.51

0.52

0.00939


2

阜沙

467.5

2.24

2.15

0.00939


3

南朗

4050

19.05

18.98

0.00939


4

三乡

1000

4.65

4.74

0.00939


5

坦洲

1346

6.17

6.47

0.00939


6

西区

200

0.93

0.95

0.00939


7

大涌

1572

7.64

7.12

0.00939


8

港口

2000

9.03

9.75

0.00939


9

黄圃

717

3.41

3.32

0.00939


10

民众

1317

6.37

0

0.00939

属于一级财政镇街自行配套6万元

合  计

12779.5

60.00

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