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新建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有效激励和推动各有关镇街、村(社区)积极开展农村“四小园”建设,根据市政府、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安排市财政预算资金对2023年完成新建农村“四小园”基础任务的镇街予以资金奖补。现将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下达有关镇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资金共666万元,对完成2023年度农村“四小园”建设任务的镇街进行奖补。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
二、本次下拨的资金由镇街统筹用于开展农村“四小园”建设、美丽田园打造、农村户厕提升等乡村微改造项目。若镇街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社区),应对村(社区)建设的“四小园”、农用看护房改造、农村户厕提升等微改造项目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每村(社区)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不得大于该村(社区)在农村“四小园”等微改造项目建设投入的总成本;剩余的奖补资金可用于本镇街区域内其他微改造项目建设。
三、各有关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升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四、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财务检查及审计。
五、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吴景文、杨芝敏,电话:88221311、882296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