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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动物防疫经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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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现提前下达2024年动物防疫经费到镇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2024年动物防疫经费共23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万元、省级资金9万元、市级资金210.8万元。专项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兽医实验室建设,配备兽医实验室所需的基本设备、检测仪器设备及耗材,动物防疫相关设施设备配套,动物防疫物资支出,开展动物防疫宣传、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动物防疫相关支出。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到相关镇街农业农村局使用。

  二、请相关镇街收到本通知后,将本次下达的资金预算编入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请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附件:2024年动物防疫经费提前下达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



  (联系人:彭海燕,联系电话:88221361)


  附件            

  2024年动物防疫经费提前下达安排表

序号

分配镇街

分配金额

 (万元)

项目名称

功能类科目

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

绩效

目标

1

东凤镇

10

农业产业发展-动物防疫经费

[2130108]病虫害控制

[2300313]农林水

确保强制免疫病种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2

大涌镇

6

3

横栏镇

21

4

三角镇

6

5

三乡镇

18

6

阜沙镇

5

7

沙溪镇

2

8

西区街道

8

9

南区街道

4

10

石岐街道

7

11

坦洲镇

6

12

板芙镇

10

13

黄圃镇

15

14

古镇镇

6

15

神湾镇

12

16

南头镇

4

17

小榄镇

65.8

18

港口镇

5

小  计

210.8

19

三乡镇

9

动物防疫(中山市本级)

[2130108]病虫害控制

[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小  计

9

20

三角镇

7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中山市

[2130108]病虫害控制

[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1

沙溪镇

10

小  计

17

合  计

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