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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配套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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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切实加快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现提前下达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配套资金到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中央配套资金合计24万元,按照400元/亩的标准,专项用于2024年度坦洲镇高标准农田600亩新建任务。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到坦洲镇农业农村局使用。

  二、请你镇收到本通知后,将本次下达的资金预算编入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53农田建设”,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通知》(粤农农办〔2019〕615号)及《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做好项目建设前期谋划,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

  附件: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配套资金提前下达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涛,88221391)



附件

            

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配套资金提前下达安排表

序号

镇街

项目单位

二级项目名称

功能类科目

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

建设任务(亩)

 本次下达资金    (万元)

用途及绩效目标

1

坦洲镇

坦洲镇

提前下达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中山市

2130153农田建设

23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600

24

用途:用于2024年度中山市坦洲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600亩(含统筹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项目验收合格率:≥95%;任务完成及时性:1-2年;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3000元;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率:平原地区100%,丘陵区≥90%;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受益群众满意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