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和监测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及监测
(一)请各镇街发动辖区内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积极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凡符合申报认定标准的企业均可申报,数量不限。
(二)请有关镇街通知列入2024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名单(见附件3)的企业按要求做好监测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于4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申报及监测情况报告通过正式文件的形式,连同申报和监测工作需要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整本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也请同步发送至联系人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监测企业均须通过广东省农业产业化管理系统填报电子资料,系统将于3月20日后正式开放功能,用户名和密码由市农业农村局另行告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80号)
2.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20〕11号)
3.2024年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名单(中山市)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何思雨,电话88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