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省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诉复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粤海渔〔2018〕25 号)和《中山市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中农农函〔2019〕471号)文件精神,我局按有关工作流程对中山市2023年省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诉的114人进行了复核,其中符合申报条件10人,不符合申报条件104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二、监督投诉。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88322017,投诉举报电话:88221366。
附件:中山市2023年省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诉复核情况公示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