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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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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农函〔2024〕124号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升级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助力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33020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本提案内容涵盖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多个重要环节,包括监管队伍体系建设、智慧监管建设、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和生产主体责任建设,涉及了当前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难题。提案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与措施,这些内容不仅体现了贵委对社会发展的深刻洞察,也展现了其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对提案建议全部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

  一、关于“强化资金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测机构队伍建设。2024年市财政安排874万元用于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运作及设备购置、检测试剂盒购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等。目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检测能力日臻完善,通过广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定量检测项目共1771项,检测能力范围基本覆盖了当前省市级农安监测的参数要求,覆盖了农产品、农业环境及农业投入品类型,年检测样品能力达到6000份。全市23个镇街均建有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站),人员设备均达到检测技术要求,其中小榄镇、三乡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站)通过广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二)创新机制,推进监管队伍网格化建设。在市镇两级设立监管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队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信息名录,动态掌握乡镇网格化管理覆盖比例,确保网格化管理落实落地,实现市、镇、村三级共治共管,织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据统计:我市设立三级网格员监管,其中一级网格员(镇)56人,二级网格员(行政村)282人,三级网格员(自然村)264人。

  (三)加大监测,排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每年年初,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系列方案,布置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并督促各级、各单位完成职责内的检测任务,每年监测地产农产品样品(包括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超过15万份。2024年,我局制订印发了《2024年度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系列方案》(中农农函〔2024〕3号),主要着重对全市监测机制进行改革、增大重点品种监测量,大力推进监测对象覆盖全部生产者。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监测地产种植业产品29992批次,合格率为99.96%;畜禽产品32859批次,合格率为99.99%;水产品2419批次,合格率为99.79%。对不合格产品全部开展追溯,及时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二、关于“创新监管机制,强化智慧监管”的建议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平台,强化智慧监管。一是市农业农村局依托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动生产主体和监管工作移动化、智慧化管理,实现监管工作痕迹化、信息采集标准化、监督检查规范化和绩效评价可量化。近年来,我市网格化监管人员对网格内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定期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工作,同时检查追溯设施运行情况及实际应用情况,分别采集业务数据,及时上传信息至追溯平台。据统计:我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累计3916批次,累计巡查主体数1551家;其中2023年巡查1316批次,巡查主体数919家,当年巡查覆盖率55.1%。二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中山市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围绕现场检查、食用农产品快检和食用农产品定量抽检等形式,扎实提升生鲜店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扩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覆盖面。

  (二)推动“两法衔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我市按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要求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积极主动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中山市打击农产品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执法协作工作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对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尤其是禁(停)限用药物涉嫌犯罪的,按照《广东省农业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有关要求及时将案件或线索以书面形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惩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我市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6宗,涉及农药、饲料、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案货值5.372万元,作出处罚决定12宗,结案5宗。没收违法农资798公斤,罚没22.7686万元。

  三、关于“完善溯源体系,落实产销对接”的建议

  (一)实施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山市开展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农〔2022〕61号)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辖区内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监控,保障市民消费安全。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应用,完成本地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认证的农产品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实施追溯管理,促进农产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工作的通知》(中农农〔2023〕104号)等文件,依据职责分工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各相关企业做好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和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工作,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一是组织各镇街具体工作负责人参加省举办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班,要求各镇街工作负责人深入基层,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进行手把手指导,并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常态化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常态化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企业341家,常态化用证主体开证100767张。二是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验、收取和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要求产品拆混装后重新开具经营环节承诺达标合格证,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入市。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经营主体148家,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21631批次。

  四、关于“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知法守法氛围。 近年来,我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宣传短片,在《中山日报》上登载宣传报道,在“中山发布”、“中山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上开辟专栏,展开全媒体宣传教育攻势。同时,利用科技下乡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活动等契机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派发宣传资料,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据统计,今年以来派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资料1733份,张贴水产品质量安全用药明白纸855张。

  (二)强化培训力度,提高安全意识。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宣传培训,举办科学种植养殖和安全用药培训班,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放心农资进村下乡、“三品一标”农产品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基地游、“你送我检”现场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等活动。据统计,今年以来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活动21场次,培训405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全面升级与完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农产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男,8822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