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有机肥替代化肥)资金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根据《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下达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有机肥替代化肥)资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共125万元(详见附件),按照《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农农规字〔2021〕8号),专项用于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有机肥产品奖补等工作。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二、有关单位收到下达的资金后,请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三、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4年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有机肥替代化肥)资金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陈锦涛,电话:8822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