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第二批休(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山市休(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中农农函〔2019〕471号)文件要求,经市、镇两级审核和公示,确认我市符合2023年省级第二批休(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资格名单共10人(见附件2)。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的资金共18000元,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委托中山农商银行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受补人,请有关镇街农业农村部门通知受补人查收。
二、各有关镇街要切实做好事后公示等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做好档案管理,保存有关资料及文件,以备日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附件:1.中山市2023年省级第二批休(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分配汇总表
2.中山市2023年省级第二批休(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子聪、蒙冬兰,883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