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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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农业保险激励资金剩余2063万元分配方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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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的通知》(中财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拟对2023年度因市镇财政补贴分担比例调整产生的补贴差额资金、农业保险综合排名前10名镇街的奖励资金进行分配。根据2023年度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数据,2023年度上述两项农业保险激励资金总额为3063万元,第一批拨付资金1000万元已按照分配方案下达至各镇街,现公示剩余2063万元分配情况。2063万元将分批次下达至各镇街,每批次金额以财政局安排为准。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止,共5天。 

  二、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8221226

  电子邮箱:nyjc2018@163.com 

  附件:2023年度农业保险激励资金剩余2063万元分配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