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激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作用,根据《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2024年修订)》(中财金〔2024〕1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同意,对2023年度因市镇财政补贴分担比例调整产生的补贴差额资金、农业保险综合贡献率排名前10名镇街的奖励资金进行分配拨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度农业保险激励资金总额为3063万元。根据市财政资金额度安排,每次拨付金额以市财政局安排为准。第一批激励资金1000万元已按照分配方案下拨至各镇街,现将第二批激励资金406万元下达给你们。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拨给你们。按照《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2024年修订)》(中财金〔2024〕12号),激励金专项用于农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工作,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本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一并下达(附件2)。请严格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激励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激励资金任务清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相儒,88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