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的公示
根据《2024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中委农工办〔2024〕3号)有关规定,对7月份月度测评分数排名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我局拟定《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乡村建设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10月17日,共7天。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
温馨提示:当月排名名次与上月同比进步幅度最大的前3名镇街:小榄镇、坦洲镇、东凤镇获得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