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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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山市第三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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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39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发现以下违法违规情况:

  一、监督抽样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呋喃唑酮行为、1家经营垂钓业务的钓鱼场存在违法使用地西泮行为。呋喃唑酮是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地西泮是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上述2家单位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个人)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个人)

养殖所在地

违法使用的  投入品

1

林丙棠

中山市民众街道义仓村乐民2队

呋喃唑酮

2

周卫邦

中山市东凤镇和平5队

地西泮

  二、执法检查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水质改良剂)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如下:

  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养殖品种

备注

1

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李均宏养殖场

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

鲫鱼

水质改良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现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