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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中山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人选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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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前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规范我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我局拟征集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的专家,现就推荐专家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推荐专业范围主要为:土壤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耕地质量、自然地理学、环境工程、植物营养学、土地整治、地理信息、土壤检测等相关专业。

  具有从事耕地质量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二、专家库人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治学严谨,能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二)原则上需从事耕地质量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身体健康;

  (四)熟悉耕地质量有关政策规定,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六)非在职公务员。

  三、专家推荐程序

  (一)专家个人填写《专家登记表》(附件1);

  (二)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汇总本单位所推荐专家,填写《中山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汇总表》(附件2),汇总本单位专家资料,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ssnyncjnjnjk@126.com(专家自行申报无效);如专家已退休,由原单位负责填写《中山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寄送。

  (三)经核准通过的专家方可入选我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我局将以书面通知、政务短信等方式确认核准通过情况。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二)邮寄地址:中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中山三路26号1618室。

  附件:1.中山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登记表

  2.中山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李家琪,联系电话:8822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