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2025年坦洲隆麟水产深加工基地提升工程建设资金的通知
中山市隆麟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于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开展的项目,子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提交结算审核报告等完工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项目县实地核查并初验通过后,先行拨付60%财政补助资金”。现将2025年坦洲隆麟水产深加工基地提升工程建设资金分配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共60万元,用于支持你司坦洲隆麟水产深加工基地提升工程建设工作。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拨付至你单位,严禁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
二、请收到下拨资金后,加强专项资金项目档案管理,整理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附件:2025年坦洲隆麟水产深加工基地提升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2025年坦洲隆麟水产深加工基地提升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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