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下达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第六批)的函
中山市财政局:
经我局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第六批)合计20万元的分配方案报送至贵局,并请协助办理转移支付资金发文及指标分配下达等事宜。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建议将相关要求一并于转移支付资金发文中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5〕70号)、《2025 年中山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此项资金专项用于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中尾水治理项目建设。各镇街应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此次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48渔业发展”,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下达文件抄送小榄镇。
附件:1.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第六批)安排情况表
2.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第六批)绩效目标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嘉裕,883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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