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财政供养人员不得申领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申报流程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申报,精准收集补贴信息。由镇街农业农村部门通知村委会开展申报工作,并下发《中山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在粤财扶助系统下载)。组织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清册》内容,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各镇街要持续推动“一卡通”工作,可通过“粤财扶助”平台录入农户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直接提取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镇街要及时指导农户办理社会保障卡并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补贴发放。
补贴面积与上年度发生变化的,或农村家庭分户、整户消亡等户数增加或减少的,村委会需及时调整、登记入册,由村委会组织农户在《清册》上重新签字、按指印确认,并填写《补贴面积调整情况表》(详见附件1)。村委会核实、汇总后,将《清册》和《补贴面积调整情况表》报送镇街农业农村部门。
(二)做好补贴面积核实,加大核实力度。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农〔2016〕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粤财农〔2021〕7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粤财农〔2023〕77号)等文件要求,动态调整补贴数据,严格界定补贴面积(补贴范围暂不与各级耕地上可种浅根系作物清单相衔接),严禁超范围申报补贴,依托年度耕地数据、存量撂荒耕地台账、土地确权登记数据等开展比对核验,对数据异常的进行实地重点复核。
(三)严格落实申报公示制度。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核实、汇总各村委会上报的《清册》内容后,各镇街要对补贴面积数据和调整数据在村公告栏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3),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报《中山市202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附件4)上报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存在结余资金的一并报送结余资金情况说明。镇街组织村委会将核实、公示后确定的《清册》同步录入“粤财扶助”平台,并审核上报,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通过“粤财扶助”审核的《清册》作为兑付补贴资金的依据。申报面积经公示、上报后,至本次申请资金发放完成,中途原则上不得调整,严格按照申报面积发放补贴。确需调整的,村委会与镇街农业农村局、镇政府(街道办)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公示7天,并正式行文逐级报送至镇政府(街道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请各镇街加快工作进度,认真开展申报、核实工作,于9月21日前将《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附件4)通过“一表通”报送至我局(含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并完成“粤财扶助”平台线上申报审核工作。各镇街做好项目申报过程档案,包括农户签名的《清册》、公示材料、核实过程材料、结余资金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街要梳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要点,加强政策宣传,扎实做好申报工作,为后续达到“6月30日前发放完毕”的目标奠定基础。
附件:1.2027年XX村补贴面积调整情况表
2.202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情况公示(样式)
3.202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调整公示(样式)
4.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0日
(联系人:高钦;联系电话:882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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