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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24-09-08 分享:
  为加强大地流彩·2024 全国“村 BA”广东省赛举行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临时管控,严密防范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干扰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重大考试和活动举行期间空中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管控时间:2024年9月8日0时起至2024年9月16日24时止。

  

  管控区域:以中山市沙溪镇龙瑞村龙瑞文化广场篮球场(113.337763,22.513402)、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崖口村体育公园篮球场(113.548513,22.462299)、南区北台村篮球场(113.332116,22.437720)为圆心、半径1000米范围内区域划为临时管控区。

  

  禁飞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涵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

  

  实施飞行临时管控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爱好者应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严格落实临时管控规定。未经批准和报备,严禁擅自飞行闯入。

  

  对违反规定擅自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临时管控空域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可能违反本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