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4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2025年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等,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动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每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难点任务,先后多次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中,安排、调度、督促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12次带队到有关镇街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专项调研督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高质量推进。集中整改期内,局党组共召开研究部署会议1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动员会1次、牵头部门专题汇报会7次,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召开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6次。
(二)全面对照检查,明确整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详细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列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销号制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深刻对照检查,检视问题、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地。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1)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是加强对党内政策法规的学习,集中整改期内局党组会议重点学习了有关巡视巡察规章制度。
二是组织承担本轮巡察整改任务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开展巡察整改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明确整改具体内容。
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单位)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经认真核对,本轮巡察整改不存在将巡察进驻前已完成的工作作为整改措施的情况。
(2)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针对十五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重新开展自查自纠,其中,针对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常规巡察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问题6个,形成局党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整改台账;针对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问题7个,形成局党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整改台账。
二是制定《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履行巡察整改责任列入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并列入局督办清单。
三是规范专家评审费发放。对局系统专家评审费发放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公职人员补贴发放的通知》,规定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参加评审一律不得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2.充分运用上一轮巡察整改成果
(3)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行
一是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对上一轮常规巡察和2022年两次专项巡察整改制定的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用的制度进行废除或修订,编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度汇编》,共收纳111项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形成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财务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防范风险,保障行政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能。
二是规范局系统借调人员管理。对局系统借调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印发相关排查通知,组织各科室(单位)排查借调人员情况,经对照核查,目前局系统不存在不符合借调人员规范要求的问题,之前存在的相关问题也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对工作人员在编在岗情况进行公示。局系统各单位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在岗人员公示情况报局进行存档备查,集中整改期内对下属单位进行抽查4次,未发现借调人员存在不符合规定情况。
四是修订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借调期限相关内容,规定“借调人员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如需延期须重新办理借调审批手续,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明确借调条件“各部门自身专项工作不属于特殊工作”,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借调人员管理工作。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
(4)规范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修改完善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形式,每次学习内容一般不超过3项,并开展研讨发言等。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党组会24次,每次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每次学习内容不超过3项,班子成员均开展学习研讨。
二是强化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效果,做到有贯彻落实意见,有承办落实科室。集中整改期内,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均采取主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讨论发言等形式开展,并提出班子贯彻落实意见,形成党组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4份,分发有关科室贯彻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成效进一步提升。
(5)学以致用,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三农”实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机制。印发《关于开展“三农”工作调研的通知》,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调研。截至3月31日,10名班子成员每人完成一份调研报告,并建立调研报告台账。之后每年6月、11月开展调研,并形成台账。
二是以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为抓手,谋划重点项目,形成项目清单并推动建设。集中整改期内组织召开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2025年工作部署会和2025年产业平台工作座谈会,研讨推动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等工作。制定《中山市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共计22个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三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验收和绩效评价的通知》,启动并指导各产业园开展项目验收。截至2025年6月中旬,三角生鱼和坦洲水产产业园已完成项目建设并开展镇级验收。
4.加力提速推进“百千万工程”,助力全市乡村振兴
(6)强化对工作的统筹协调
一是制定镇级乡村振兴工作指导意见。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山乡村全面振兴的十条工作指导意见》,围绕健全组织架构、打造工作队伍、培育村党组织、掌握工作方法、列出任务清单、推出改革举措、形成研究机制、搭建保障平台、落实总结机制、建立监督体系等方面形成“十个一”工作体系,强化对镇街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明确镇级乡村振兴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
二是修订完善市乡村振兴办例会制度,制定《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议事规则》,重点围绕乡村振兴议事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进行制度设计,旨在明确议事原则、规范会议组织、优化会议实施,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协调力度。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局党组2024年度省乡村振兴考核自评情况专题会议1次,市乡村振兴办开展工作调度5轮,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1次。
三是制定《中山市关于更高质量推进存量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三线”整治工作举措和目标,压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印发《中山市关于更高质量建设环五桂山“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示范带行动方案》,提出更高质量建设环五桂山“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示范带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市“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中山市关于更高质量推进存量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指导全市典型村和非典型村分类开展全面摸底和深化摸底。截至3月31日,全市典型村已全部深化确定重点区域,全市非典型村已完成“4张清单”摸排并确定改造村组。在摸排基础上,指导村居统一编制存量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方案,展现村庄农房建筑的独特性。
四是把全市“3+6”个典型镇“三线”整治工作纳入“四不两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夏季专项督导。对“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开展“四不两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制定《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四不两直”问题反馈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将持续推进农村“三线”整治、严查乱搭乱接行为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内容之一,并在常态化“四不两直”检查过程中,强化对“三线”整治情况的检查,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
(7)扎实推进鱼塘尾水治理项目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督导有关镇街制定加快推进鱼塘尾水治理项目方案,制定《中山市养殖池塘尾水工程化治理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意见(试行)》,提升尾水治理项目规范化管理,编印《中山市养殖池塘尾水工程化治理项目验收管理指引》,进一步规范验收流程,提高验收效率。截至目前,已针对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验收等工作提出规范化指引,进一步规范全市养殖池塘尾水治理管理。
二是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养殖池塘尾水治理任务的函》《关于建立完善2025年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作机制的函》,完善全市尾水治理调度、检查、督导机制。截至目前,已落实尾水治理项目的问题收集反馈机制、实地检查督导机制、项目建设调度机制以及市级工作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压实镇街主体责任。
三是印发《关于推进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专业化运维管护工作的通知》,提高尾水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和专业化管理水平,确保尾水治理项目实现“真管”“真用”。截至目前,已开展6次尾水治理项目的运维管护现场检查。
四是印发《关于落实好<中山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成效评估报告>所提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镇街加快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保障已建成项目的治理效果。目前,22家建设未达技术要求的项目已整改。通过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发现的涉及11个镇街共25个问题项目,已按照要求整改落实。
(8)有力有序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组织镇街申报及认定农业产业强镇。印发《关于开展坦洲镇农业产业强镇评估的通知》,组织坦洲镇开展农业产业强镇认定,坦洲镇以草鱼为主导产业,经过首期高标准养殖基地和水产加工基地项目的成功建设,通过上级评估认定;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央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的预通知》,组织各镇街开展项目申报,神湾镇以菠萝为主导产业,成功申报2025年度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二是组织镇街申报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印发《关于做好中山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充分发动并积极组织镇街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成功申报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并争取到项目资金1亿元用于推进我市渔业生产基础设施提升、苗种生产提升以及生产服务保障方面。
三是针对我市资源禀赋,推动蛋鸡养殖、食用菌种植等一批产业类项目落地。智慧方舱农业闭环产业链项目(食用菌种植)已落户南区街道,项目已进场施工。举办蛋鸡养殖项目推进座谈会,指导企业根据用地性质进一步优化养殖场规划布局,并已签订投资协议。
四是积极谋划一批农业产业类专项债项目,形成项目清单。组织各镇街开展专项债项目储备工作,召开2025年产业平台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专项债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继续指导和发动镇街做好项目谋划。目前已形成《2025年现代农业产业类专项债项目储备清单》,共49个项目纳入储备清单。
(9)加强工作亮点的提炼宣传
一是制定《中山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信息报送制度》等,制订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信息约稿计划,明确信息报送内容、数量等要求。集中整改期内共收到乡村振兴成员单位、镇街信息12篇,显著增强乡村振兴领域工作经验及亮点的挖掘提炼。
二是编印《2024年中山市“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工作案例汇编》,内容包括53个典型村培育对象共57篇案例,推动各镇街、各部门互学互促,有力宣传我市乡村振兴领域的经验成效。
5.筑牢粮食安全屏障
(10)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一是制定《中山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压实各镇街和市有关部门的责任,通过“管控+激励+监管”举措,系统性解决耕地“非粮化”问题,筑牢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稳定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建立巡查制度。制定《中山市开展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巡查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市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的巡查职责、工作要求和违法处理方式。通过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有效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三是建立约谈机制。制定《中山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约谈制度(试行)》,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管理,预期与警示相结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和通报警示,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规模耕地破坏。
(11)有力推动良田粮用
一是制定《中山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确保建一亩管一亩。目前,全市有高标准农田项目的16个镇街已设立管护队伍,完善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档案,确保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规范、良性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商请将我市现状为非永久基本农田的高标准农田优先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函》,商请市相关单位将我市现状为非永久基本农田的高标准农田优先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对全市镇街花木种植投保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投保进行整改,经核查,自2024年9月以来,有2个镇街存在“非粮化”种植花木地块投保的情况,目前均已做好批减工作;其它镇街未发现耕地“非粮化”种植花木地块投保的情况。
三是制定《关于加强政策性花木种植保险投保地类核实工作意见》,明确政策性花木种植保险需核实的内容、核实流程和监督管理等,便于镇街、承保机构、农户和监督管理部门等各司其职、具体落实。自2025年第一季度以来,每季度政策性花木种植保险,均已按该意见执行。
(12)夯实粮食稳产增收基础
一是制定水稻合理密植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积极发动镇街推广水稻合理密植技术。召开2025年水稻合理密植技术示范点遴选评审会,根据各田块的规模化生产、种植户田间管理水平、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等情况综合评价,遴选了综合条件较好的8个基地为2025年水稻合理密植技术示范点,并由相关专家“一对一”跟进指导服务,确保技术和服务到位,实现示范带动效应。
二是建立我市水稻合理密植台账,在全市15个镇街推广水稻合理密植种植面积5479.1亩,涉及26个田块。对合理密植区域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2025年以来已组织市镇两级“轻骑兵”开展水稻种植“一对一”农技服务103次,出动农技人员248人次,服务农户398人次。
6.认真履行屠宰管理和检验检测责任
(13)进一步加强屠宰管理监督
一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出台涵盖生猪、牛羊等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制度文件。制定《中山市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规范(试行)》《中山市生猪屠宰企业约谈制度(试行)》《中山市生猪屠宰企业随机抽查制度(试行)》等文件,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进一步规范屠宰监督检查行为。2025年上半年,沙溪、小榄、神湾等相关镇街对辖区屠宰企业开展检查14家次,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生猪屠宰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1家次,不定向抽查4家次,发现存在的9个问题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二是制定《中山市动物检疫工作记录制度(试行)》,统一规范动物检疫工作记录台账格式和填写要求。举办动物检疫工作记录单(表)填写线上培训班,指导镇街检疫人员规范填写检疫记录。
三是推行屠宰电子台账,实施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2025年2月以来,无纸化出证系统已上线并试运行,全市7家生猪屠宰企业的屠宰生产数据已通过屠宰管理信息化系统网上填报。
四是出台加强屠宰环节猪血管理文件,规范猪血出场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猪血管理的通知》,明确猪血检验检疫工作要求,合格猪血凭动物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出场。举办猪血管理培训班,指导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和屠宰企业规范检验检疫出证及出场台账登记。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猪血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屠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截至6月25日,全市共核发猪血检疫证明1833张。
五是对全市屠宰行业发展开展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局分管领导牵头开展生猪屠宰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破解发展难题的具体措施,形成《中山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并提交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推动我市屠宰行业规范发展。
(14)加强检测监控能力建设
一是市农检所已对现有38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现状进行评估,精准辨析每台仪器性能。根据目前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及使用寿命,将仪器设备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可使用5年以上)29台套,B级(可使用3-5年)3台套,C级(可使用3年以下以)6台套,全面了解设备运行状态及存在问题。
二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购置设备。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申报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中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防疫提升项目》为《广东省中山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子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纳入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立项名单,成功争取上级资金。资金用途包含采购一台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开展畜禽产品、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分析,解决仪器设备老化影响工作效率的问题。
三是对动物卫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现有设备及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完成故障处理,消除监控盲点。制定《中山市动物卫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落实故障日常检查任务,规范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管理,提高故障处理效率,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消除监控盲点。集中整改期内,动物卫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及线路故障已完成修复。2025年1月至4月期间,总计派出现场运维人员79人次,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保障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7.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监督
(15)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一是强化村级、组级集体“三资”一体化管理,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28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855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数据已全面接入市“三资”一体化平台,实现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闭环监管。
二是制定《中山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的工作方案》,完成2024年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农村集体资产底数。
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款项管理措施和要求。强化“三资”一体化平台运用,平台已初步实现超期限未收合同价款提醒功能。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超长期合同整改480份。梳理清产核资复核报告形成全市552条问题清单并定期调度,目前累计完成整改504项,整改完成率91.3%。
(16)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一是全面梳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并逐一分析研判,提出处理意见,其中,《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9份文件内容适用现行工作实际,予以保留;《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等4份文件已不适用现行工作实际,将部分相关工作要求融入其它文件编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和土地补偿款提留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已重新修订印发。
二是完成2024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专项整治中,全市共排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超7万份、工程项目超5000项,对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问题,以“一数一台账”方式加强跟踪落实。目前均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局分管领导对时任及现任的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责。
(17)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运用
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议。选取东凤镇和古镇镇作为全市试点镇测试一体化平台系统全流程运行情况,确保系统流程通顺可行。
二是建立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行情况系统日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集中整改期内8次到全市15个镇街调研一体化平台在基层的运行情况,了解基层实际需求,形成系统运行问题清单。制定《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项目运维服务流程优化方案》,与技术公司签订项目网络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系统发现漏洞分级响应机制。
三是举办业务培训班。举办全市2024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暨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业务培训班,对一体化平台清产核资和统计功能进行讲解培训,共培训695人次。
8.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改革
(18)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督促各镇街2025年2月底前已全部完成2020-2022年农村住房卫片图斑共433宗的整治工作,2020-2022年通报的违法图斑核查完成率达到100%。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0年以来农村住宅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治进度的函》,跟进已移送执法局待立案及已立案尚未结案的2020-2022年相关住宅类图斑,每月汇总收集相关进展,督促后续查处情况。
二是开展宅基地执法调研,研究解决办法。集中整改期内到市相关部门、相关镇街开展调研共4次,探讨村民占用农用地建住宅行为的监管职责及解决办法。
三是集中整改期内与市相关部门就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指引进行沟通协调2次。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指引>的函》,加强对镇街工作的指导。
9.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9)压实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
一是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党组成员进一步深化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制订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局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每年部署或专题调研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2025年上半年,局分管领导在局党组会议上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在局机关第一支部党员大会上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会议2次,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20)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一是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规范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停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漏洞排查修复反馈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局分管领导对“中山市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警告工单处理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充分汲取教训,并举一反三,及时处理平台工单。与运维公司签订《中山市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网络安全保障承诺书》,落实响应、反馈、值班值守机制。集中整改期内预警工单均已及时处理反馈,截至目前,中山市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未出现严重漏洞事件。
三是修订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网络平台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2025年以来,局网站规范发布信息1294条,微信公众号规范发布信息139条,全覆盖排查网站信息,对发现的错别字及时修改。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0.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1)压实党组主体责任
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订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0条。今年上半年召开1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1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年初已向市委书面报告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2025年上半年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局系统党建工作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意识形态工作2次。
二是加强局机关纪委建设。以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强化局机关纪委建设,为局机关纪委增设1名专职副书记,并选出新一届机关纪委委员,局纪委委员由原来的3名增加至5名,局机关纪委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23)加强干部队伍监管
一是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十条行为规范》,规范党员干部行为,2025年第一季度,对迟到、早退、工作执行力不强等违反十条行为规范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不断强化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监管。
二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局系统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对局系统20个科室、局管理的1个行政执法机构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的全部岗位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排除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等级确定,根据等级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1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4)严格规范使用办公用房
一是组织局下属相关单位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提升规范办公用房意识。
二是局下属相关单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人员已全部搬离原办公室或合署办公。该单位与业主方签订补充协议,自2025年1月起已退租超标准租用的办公面积,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是局机关纪委对局下属相关单位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要求该单位班子引以为戒,强化党规党纪的学习,强化纪律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四是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局系统办公用房清查整改工作;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对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形成办公用房台账并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局机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均按标准配置,不存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改变办公用房用途、违规出租出借等情况。
(25)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
一是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出行管理制度》,在局系统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管理,如市内交通费等,明确了定额包干补贴按车次发放,不再按随行工作人员数计算领取其它任何出行费用。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公职人员补贴发放的通知》,要求局系统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工资补贴等发放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年休假补休安排及2025年年休假计划备案的通知》,对补休2024年年休假及合理安排2025年年休假提出明确要求。年初,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制订了2025年年休假计划,并上报组织人事科备案。
(26)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出行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租车条件,严禁不符合条件的租车事项。对租车价格严格把关,由局办公室通过多方报价后选取符合条件的公司签订合同后进行租车。对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租车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集中整改期内,我局租车价格保持在合理范围,乘车人数与车型相匹配,未出现不符合条件的租车事项。
12.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27)强化干部履职尽责
一是自2023年度服务合同终止之日(2024年4月30日)以来,我局已不再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同时停用第三方开发的乡村振兴工作落实评估系统。停用第三方外包服务后,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优化乡村振兴考核评分方式。2024年12月起,根据全市综合考核工作部署,对2024年度优化下达镇街的4项考核指标任务,统筹相关科室根据镇街任务完成情况,整理汇总评分情况后报送市相关部门。优化后的乡村振兴考核由评分部门根据镇街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直接评分,在保证考核客观公正的同时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28)严格公正海洋综合执法
一是对问题线索全面开展现场核查,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相关科室联合法律顾问就应立未立案线索和降档处罚、撤案、未申请强制执行等案件情况开展研讨,支队组织审议相关情况,对查找出的问题坚决落实整改;对目前在办案件加强督导督办,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相关科室在原计划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线索分类、时间节点等内容,按程序审定后执行。
二是补齐制度短板,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投诉举报线索处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投诉举报处置及不予立案程序。制定《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办案工作制度(试行)》《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明确案件调查办理、集体讨论规范程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集中整改期内组织开展集体讨论3次,依法依规审议15宗案件并达成一致处罚意见。2024年查处57宗案件已按规定办结,另外3宗因当事人未履行完毕未结案,支队将持续跟进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线索不予立案审查1次,规范处置群众投诉举报17起,进一步完善线索处置程序。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法律素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在党员大会上,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向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勤政警示教育,强化全体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筑牢执法人员底线思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支队领导带领相关科室深入南朗街道横门社区、坦洲镇新合村开展普法宣传暨执法人员培训会议。
四是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主要领导对8名相关责任人集体谈话,认真开展履职提醒和批评教育,要求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执法办案、履行职责,提升海洋综合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3.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29)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印发《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强化对局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列出2025年党建12项重点工作内容。
二是制定党建重点任务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局党组书记、局党组其他成员抓党建责任。今年以来,局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2025年党建工作及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分别为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及所在第一党支部党员讲党课,教育引导局系统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严肃认真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向班子成员发出工作提醒,让班子成员充分了解上级有关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会上批评意见须紧扣党性党风、思想认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会上互相批评意见严格把关,确保谈心谈话和会上批评意见触及思想、锤炼党性。会上,班子成员共提出批评意见112条,95%以上均能触及思想。
二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每月向局系统各党支部发出《党支部工作提示》,督促提醒各支部每月工作内容,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等活动。督导检查局系统各支部开展情况,形成督查台账,不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31)规范党支部设置
一是将局机关原8个党支部调整设置为4个党支部,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有力促进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强化党支部建设,配齐局机关4个党支部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党支部班子建设,提高了党支部战斗力。
(3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举办局系统党务工作培训班,针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重点培训,制定详细发展党员流程图、发展党员材料清单等,推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是成立市农业农村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小组,组织对2022年以来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党员档案进行认真核查,形成问题清单,迅速落实整改。组织相关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并形成发展党员材料问题整改台账,指导督促相关支部查漏补缺、纠正错漏。
14.强化选人用人工作
(33)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修订《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确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工作要求: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局组织人事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对拟提拔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作出结论性评价(写明政治表现和廉洁情况结论性意见,由拟提拔人选的分管领导和机关纪委书记双签字)。
二是编印《公务员转任材料清单》《公务员调任材料清单》《干部选拔任用材料清单(职务晋升)》《干部选拔任用材料清单(职级晋升)》《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认定办事指南》《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操作流程》,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给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及下属单位,以项目化、清单化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局系统选人用人工作。
三是强化聘用人员档案管理,发函市相关部门要求协助提供聘用档案材料不全的聘用人员相关材料,目前已追补完成相关材料。集中整改期内,局系统共与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续签合同,另有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于近两年合同期满,待续签。形成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台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材料,理顺工作经历。
(34)严格执行公务员管理制度
一是修订《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确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规定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得轮换岗位。
二是对试用期领导干部任职情况进行登记,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2025年1月形成了2024年至今任职的领导干部信息登记表,并在领导干部任职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更新台账。经查核,2025年应办理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工作的干部共4批17人次。
三是组织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关业务工作指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登记办法》等政策文件,掌握公务员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组工干部业务能力。
四是修订年度考核评定办法。制定《关于开展局系统202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是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稿)》,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管理。对未按审批时间出国(境)的6名人员进行约谈。
六是印发《关于定期开展公务员工作“五个是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自查自纠和定期检查的方式,进一步落实好公务员管理制度、规范公务员管理。
(35)加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一是对入党材料不完整的20份党员档案认真核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形成党员信息审核台账,并发出函件15份,函询有关单位追补相关材料,进一步明晰入党信息。
二是成立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小组。集中整改期内分别对局系统11名未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人员的档案进行专项审核,追补档案材料8份,对2名学历信息有误的同志进行学历重新核定,形成《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台账》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确保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真实准确。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宅基地管理职能
一是与市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在市级宅基地信息系统实现新增宅基地审批数据互通,并完成与省宅基地管理系统的对接。截至2025年6月9日,已完成596条数据与省宅基地管理系统的汇交。印发《关于宅基地业务中需同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协商支持事项汇总》,向市相关部门申请中山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相关图层数据权限,为底数排查和年报数据核对提供基础。
二是局领导带队到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制定《关于中山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要点》,完成2024年度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年报数据报送,基本摸清全市农村宅基地的底数及相关情况。
三是全面推广使用市级宅基地管理功能模块,实现群众宅基地相关业务线上申办。目前已基本完成与市相关部门的系统数据对接,并继续指导镇街有关数据补录工作,截至6月9日,镇街共补录1348条数据。完成《中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引》修改完善,由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统筹后印发。
(二)提高违法船舶处置效率
一是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保障涉渔“三无”船舶保管费用。制定《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试行)》,优化规范处置流程,提升罚没物品处置效率,处理期限由原来180天缩短至原则上60天内处理完毕。
二是每季度常态化对《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罚没和收缴物品管理制度》执行开展监督,制定罚没和收缴物品处置全流程表格,对每批次罚没物品“依法公告、残值评估、整合报批、公开拍卖、监督销毁”各环节耗时进行登记,确保各环节衔接紧密,为下一步开展督察常态化做准备。
(三)推进财政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一是对2022年以来下拨的尾水治理和美丽渔场资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印发《关于开展尾水治理和美丽渔场项目奖补资金超范围使用自查整改的通知》开展全市范围内尾水治理和美丽渔场资金超范围使用问题排查工作,经排查,2个镇街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的情况。
二是约谈有关镇街和回收资金。召开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约谈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问题的2个镇街相关负责人,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在2月底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收回以上2个镇街全部超范围使用资金。
三是督促美丽渔场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3个镇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尽快完成支付。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印发《关于加快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函》,督促相关镇街加快美丽渔场资金支出。截至目前,1个镇支出率为100%,综合支出率由49.07%提升至74.75%。
四是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涉农资金使用及回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下拨至镇街的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对资金项目储备、实施管理、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对资金闲置、超范围使用等情况提出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抓好全面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助推全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实抓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入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对“三农”工作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与成果运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防止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推动整改到位,把建章立制贯穿到整改全过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真正把整改成果固化下来,坚持下去。
四是进一步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两会精神,把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强镇兴村富民“13388”行动要求,聚焦乡村“强、美、治”目标,集中力量抓好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新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中山“三农”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9月26日。联系电话:0760-8822130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01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nyjrsk@163.com。
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