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财农资〔2021〕7 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试行)的通知》(中财农资〔202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奖励先进,更好地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农业保险目标任务,2021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资金用于对投保地方特色保险的镇街增加10%奖补比例及对完成2021年度任务量84.42%且全市排名靠前的10个镇街进行一次性奖励。
为保障政策落实,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现将激励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
一、公示时间:2022年4月8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止,共5天。
二、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8221335
电子邮箱:nyjc2018@163.com
附件:1.增加10%奖补比例测算明细表(2021年度)
2.全市一次性奖励镇街测算明细表(2021年度)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