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项目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2-09-09 分享: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度财政预算的通知》(中财预[2022]73号),为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我局制定了《2023年市级农业项目资金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此次项目库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

  (一)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费;

  (三)购置引进先进农业机械补贴资金;

  (四)动物防疫经费;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详见各附件具体要求。

  (二)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由镇街农业部门统一审核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三)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以前年度曾获得补助的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多个项目补助。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标准格式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五)入库项目均应按照本通知规范的申报文本申请入库,不同类型项目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项目不予纳入2023年项目储备。

  三、申报程序

  (一)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包括:

  1.2023年市级农业项目资金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6)

  2.项目申报材料(设计达到实施方案深度,未能按要求深化、细化相关内容的,在评审中扣减分值,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至附件5)

  3.其他佐证附件材料。

  (二)材料报送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018室

  联系人:詹俊巧,联系电话:0760-88221325;

  (三)相关项目咨询联系人

  1.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1.主体培育专题——贷款贴息项目:洪芮88231292;

  1-2.能力提升专题——配送流通能力优化项目:黄燕88221721;

  1-3.品牌创建专题——品牌建设项目:李超卉88221300;

  1-4.品牌创建专题——产品质量认证项目:李超卉88221300;

  1-5.质量安全专题——质量安全建设项目:李超卉88221300;

  1-6.质量安全专题——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彭海燕88221361;

  1-7.科技助农专题——科技推广项目:刘绍连88221270;

  1-8.科技助农专题——数字农业建设项目:黄燕88221721;

  1-9.种业保护专题——优良品种引进保护与推广项目:彭海燕88221361。

  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费:

  2-1.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王琦88221337;

  2-2.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王琦88221337;

  2-3.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建设项目:彭海燕,88221361。

  3.购置引进先进农业机械补贴资金;

  农业种植大棚购置补贴项目:王琦88221337。

  4.动物防疫经费;

  4-1.动物强制免疫补助经费:彭海燕88221361;

  4-2.动物防疫相关经费:彭海燕88221361。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李超卉88221300。

  附件:1.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申报指南

  3.2023年购置引进先进农业机械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4.动物防疫经费项目申报指南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

  6.2023年市级农业项目资金入库申报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