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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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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2年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2-11-22 分享: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粮食生产)的通知》(粤财农〔2022〕147 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2 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100号)要求,对2022年实际种植晚稻且面积达10亩(含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或经营主体给予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方式、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方式:按市农业农村局复核且公示无异议的2022年10亩(含10亩)以上的晚稻播种面积计算本项补贴金额,计算公式如下:每户补贴金额=晚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

  (二)补贴对象:2022年实际种植晚稻且面积达10亩(含10亩)以上的118户种粮大户或经营主体。

  (三)补贴标准:每亩每造22.81元。

  二、资金兑付办法  

  本次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13223.36亩,兑付资金总额为301624.86元(资金总额=每户补贴金额之和,详见附件)。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中山农商银行直接兑付给农户。

  三、各镇街应严格按照《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管理。凡是与补贴有关的登记表、大户申报表、汇总表、公示影像、公示表、稻田定位图、水稻成熟期照片、资金申报文件、资金发放文件等资料,均要在镇街建档保管,以备事后财务检查或审计。

  附件:1.2022年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汇总表

            2.2022年省级实际种粮食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补贴清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