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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4-04-01 分享: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粤财农〔2024〕13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拥有耕地承包权且符合补贴标准的农户给予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补贴方式、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方式:按各镇街农业农村局报送的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各镇街历年结余资金计算本年度补贴金额,计算公式如下:本年度补贴金额(进位保留两位小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各镇街历年结余资金。

  (二)补贴对象:2023年拥有耕地承包权且符合补贴标准的农户。

  (三)补贴标准:每亩101.6元。

  二、资金兑付办法

  根据各镇街农业农村局报送的2023年补贴面积数据,制定我市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本次下拨的资金共7768708.29元,绩效目标同步下达(详见附件2)。市财政局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拨到镇街财政部门,各镇街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一折通”及时兑付给农户。

  三、资金兑付时间和工作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属于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通过粮食风险金专户拨付,各镇街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用款需求,合理安排补贴资金支出,务必于 6月30日前发放完毕。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各镇街收到补贴资金后,应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兑付补贴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请各镇街安排人员及时做好银行兑付清单、资金请拨手续、资金发放等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向我局种植业管理科报送如下资料:

  (一)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表(附件3);

  (二)2024年银行批量支付(退款)凭证、银行支付明细(电子返盘)及银行支付凭证汇总表(附件4);

  (三)广东省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附件5)。

  四、做好项目管理

  各镇街应参照《中山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方案》(中农农〔2021〕3号)做好项目管理,注意收集、保存受补农户明细资料及有关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或审计。

  附件:1.中山市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配表      

  2.中山市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目标表

  3.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表

  4.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付凭证汇总表

  5.广东省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高钦,联系电话:8822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