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9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技[2024]83号)等文件要求,经广泛发动各镇街申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中山市)补助资金3.3万元及任务清单下达给你街道,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绩效目标
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绩效目标任务,明确实施内容、实施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等内容,并与承担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镇街和农户各保留一份),并及时公示,明确轮作模式、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镇街选择与技术单位开展技术支撑服务的,需签订服务协议(一式两份,街道和技术支撑单位各保留一份),明确轮作模式技术指导内容,包括协助组织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绩效目标。请于7月19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局种植业管理科。
二、做好资金管理,按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补助标准由镇街结合实际确定,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50元,镇街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补贴面积。镇街采用现金直补方式,实行先种后补,调动农民积极性,确保完成220亩以上粮油轮作绩效目标。本次下达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补助资金3.3万元,从“轮作休耕项目(中山市)”中列支。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镇街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做好项目使用计划,要做到实施任务内容与资金使用配套统一,根据实施方案尽快落实实施主体。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年底完成拨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镇街负责项目镇级验收,并建立项目实施区域和补助对象名录台账,对项目实施区域面积、区域位置、涉及新型经营主体的信息、种植作物信息、所补助当季作物种植和长势影像图片资料、补助内容、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发票票据(如有)等信息进行登记建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级验收。请于12月6日前将项目总结和附件2、3及时报我局种植业管理科。
附件:1. 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中山市)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及任务清单表
2.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任务落实表
3.2024年12月轮作休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钦,8822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