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企业自主储备申报、镇街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审核、专家评审验收、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24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配送流通能力优化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品牌建设项目)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资金共79.8万元(详见附件)。本批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专项用于“配送流通能力优化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品牌建设项目”。
二、有关企业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使用,并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管理,以备后续检查及审计。
附件:2024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配送流通能力优化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品牌建设项目)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2024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配送流通能力优化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品牌建设项目)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