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地下防空地下室的意见》(粤府办〔2020〕2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我局对《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中府〔2016〕1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5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意见(书面或电子版)反馈我局。
联系人:刘赞雄
联系电话:88339466
邮箱:zhongshan_renfang@163.com
附件: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