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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日期:2021-06-18 分享: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2号)等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4日。

  各界人士可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查阅、下载征求意见稿,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http://hsa.zs.gov.cn/

  邮箱:zsybygk@163.com

  来函请寄: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2806室

  邮政编码:528403

  咨询电话:88103026(医药服务管理科)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