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函〔2021〕149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西区沙朗西片区2102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SLX-G01-11和SLX-G01-12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1〕581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西区沙朗西片区SLX-G01-11和SLX-G01-12地块拟落实的规划设计条件业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中山市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西区沙朗西片区2102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SLX-G01-11和SLX-G01-12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命名调整为《中山市西区沙朗西片区210201单元SLX-G01-11和SLX-G01-12地块的规划条件论证报告》,该报告所提出的规划条件作为加油加气站及商务用地的规划审批依据。
二、你局要会同西区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上述规划条件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应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同时,要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中。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该加油加气站建设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三、你局应在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