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审批〈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中山市重要公路节点方案提升规划〉的请示》(中交请〔2021〕1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中山市重要公路节点方案提升规划》)(以下简称《提升规划》)。
二、《提升规划》确定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提升规划》明确了近远期实施时序,为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高重要公路节点通行效率等提供有力保障。
三、《提升规划》基于现状存在问题、未来交通需求等对重要公路节点用地进行规划控制,你局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和各相关镇街政府落实规划管控,确保规划可实施性。
四、《提升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局要根据区域及节点周边具体情况,进一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方案,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需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