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公民和组织均可以就我市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权限
本市立法形式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
本市立法事项范围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
三、征集要求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请说明理由(包括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和主要内容(包括:立法拟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有立法草案建议文本或其他有关资料的,请一并提供。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
五、征集方式
(一)邮寄。书面建议请寄至: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五路68号206室中山市司法局立法科,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件。电子版请发至:fazhike1203@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三)咨询电话:86793802
中山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