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关于对〈中山市沙溪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成果进行审批的请示》(中沙府〔2022〕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沙溪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关于工业用地开展控规调整工作的有关通知》及市相关文件要求。调整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等上层次规划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沙溪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
二、在实施上述规划条件论证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本次调整工业用地与相关利害关系人用地开发的关系。市自然资源局应会同你镇加强指导监督。
三、你镇应在上述地块规划条件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