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018-2035年)〉成果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2〕9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018-2035年)》(下称《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
二、《专项规划》是本市绿道建设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规划》开展绿道建设。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管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需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请市政府审批。
三、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0〕2号)要求,你局应当在本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