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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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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3-01-31 分享:

  2022年,中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综合服务的‘中山模式’”项目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用信息系统‘笼子’关牢行政执法权力”、“塑主渠道强公信力,创新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新高地”等3个项目入选首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市工商联和市司法局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全国沟通联系机制100对典型案例并获在全国推广。主要情况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准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全面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企业家代表座谈会等,听取领导干部、企业家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开展经济高质量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等专题调研。印发《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等,对全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具体部署。

  (二)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国家、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山“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面向全市开展宣讲以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

  (三)坚决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积极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中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试行)》,将市级党群工作部门纳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评价范围并将履职情况作为法治中山建设评估的重要参考,实现法治建设考核全覆盖。创新实施“现场述职+现场评分+现场点评”工作模式,将述法评议结果连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考评。

  (四)增强法治建设整体谋划统筹。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出台《法治中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和《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编制《中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印发《中山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等,就全面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山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统筹谋划。

  (五)实现法治服务为重点工作护航。通过组建法律顾问和公证服务团队、实施律师行业服务低效工作园改造、做好配套政策解读及宣传等,为打赢打好破解土地瓶颈攻坚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采取深入一线、全媒体多平台普法等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为依法科学有效防控疫情营造法治氛围。打造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行政复议等6大服务板块为核心的“实体+热线+网络”全时空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增效赋能。通过系统梳理与水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组成专班为“污水厂扩建”等工程提供法律支持以及建立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咨询机制等措施,为推进未达标水体治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动产抵押领域实现与港澳“跨境通办”,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实现“一次审批”。全市33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45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超过290个事项“湾区通办”和“省内通办”,129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上线中山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事项暨“一网通办”中山专区,37个涉企审批服务改革事项上线应用。发出全省首张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网约车道路运输证,实现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可手机“亮证”。

  (二)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建成城市大脑专题数据驾驶舱,上线经济运行、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交通运行等12个数据应用专题,推动城市态势感知、事件分析处理、预警预报、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等实战能力不断增强。归集144个信息系统超85亿条政务数据,囊括政务服务、社会信用、金融征信、综合治税等多个特色场景。建成中山市数字使能平台,完成地理空间“一张图”、物联网、视频共享交换及智能分析、政务大数据平台等16个共性服务平台及相应规范标准编制。

  (三)畅通群众企业诉求渠道。创新推出“中山市‘中易办’企业服务平台”,推动“部门干部”成为“企业管家”。通过设置多维度政策资讯企业标签和政策标签、开通挂点企业“资讯推送”“代企下单”“诉求督办”功能等加强诉求处置、政策推送、服务企业的精准性。完成12345热线平台与60条非紧急政务热线的整合以及与110报警服务台的对接,实现“一号受理、协同联动”的高效联动机制。落实企业诉求“马上办”,对投诉、举报、求助类工单实行100%电话回访,企业疑难诉求平均处理时长压缩至4.2天。

  三、推进依法决策规制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

  (一)推动政府立法科学民主。强化深中一体化制度衔接,以“小切口”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成《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中山市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安全管理规定》3部政府规章的修改。制定印发《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稳步推进《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和《中山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2部年度规章的制定工作。《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被纳入《中山市2022-2026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作为规划项目。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阻碍营商环境健康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废止10份和修改2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20份和修改2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废止38份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镇街梳理形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机制。印发《中山市关于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征求企业意见的规定》,增强涉企规范性文件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

  (三)完善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批重大经济建设和重大投资项目如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与佳木斯市政府、佛山市政府、珠海市政府合作协议以及与香港新华集团合作项目等均从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及评估。制定公布《中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民众街道沿江能源化工建材基地危险化学品企业巨灾应急预案》等2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订《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以制度规范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一)深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出台《中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各领域“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标准》和《中山市市镇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明确市镇两级行政执法职责,打通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最后一公里”。制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规范建设工作指引》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明晰市镇两级权责。首推6个镇街作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动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启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推动执法职权从“放得下”向“放的准、接得住、管得好”转变。

  (二)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法方式。深入探索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新模式,全面规范实施减免责清单和免强制清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8个执法领域公布实施包容审慎执法事项清单200余项。选取城市管理和卫生健康2个重点领域和10个镇街开展执法简易程序试点,实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高效化和便民化。以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为依托推行非现场执法,提升执法便民度和监管精准化水平,截至12月15日,累计录入检查对象1240428个,已匹配粤商通检查对象432541个。

  (三)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探索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打击电诈、走私等突出违法犯罪,严防严打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民生领域犯罪。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全链条监管。对医疗机构开展哨点监测、院感防控暗访检查,对核酸采样点、集中隔离场所、母婴月子服务机构、托育机构等开展全覆盖督导。作为广东省联合奖惩工作试点城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已完成嵌入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等系统,截至12月15日,共有2680个行政管理事项调用联合奖惩查询接口,开展核查149万次。中山连续3年在全省质量工作考核、连续7次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连续2年在全省药品安全责任考核中获评A级,连续2年在全省“双打”考核中位列“第一档次”。

  五、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探索行政复议案件模式化审理、模板化结案,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全面推行行政败诉案件年度报告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年度报告“双报告”制度,发挥有效规范行政行为作用。建立人民调解涉外矛盾纠纷化解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提升专项领域纠纷化解能力。设立小榄镇家事暖心阁,促进婚姻家庭矛盾有效化解。加强镇街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形成跨域、便利、高效的劳动纠纷化解服务新模式。建立涉企、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和商事调解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多渠道化解民商事纠纷。建立刑事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探索公证服务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新方式。

  (二)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各单位普法重点任务、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文明中山、法治同行”等专项普法行动,扎实推进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普法工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新施行的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工作,目前已有2个村(社区)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设立企业法律顾问专席和公证服务专席、湾区西岸(中山)经贸法律服务中心、中山市北部(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中山市北部(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满足企业和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建立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和统筹使用机制,加快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打造需求采集、工作信息研判、法律服务供需对接的专属小程序,推广公共法律服务线上服务。截至11月30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36692宗,受理案件18933宗;运用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12348热线为群众提供服务64315人次。

  六、增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关注推进“双区”建设、“六稳”“六保”落实等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推动稳企安商、惠企利民等举措落地见效。对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纾困发展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关注重大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对市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坦洲快线(一期)工程、重点在建公路工程等开展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二)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围绕重大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机构职能、重点领域、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等方面发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提升内容丰富度和信息质量。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实现解读内容实用化、人性化、新颖化,提高解读信息传递效率,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切实增强解读效果。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和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三)强化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作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清单以明晰执法监督边界,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落实执法责任,引入第三方力量形成有30人组成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库,采用网上案卷评查方式对执法案件实现常态化线上评查,出台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细化规范执法培训工作,全力探索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镇两级工作体系。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市司法局全面统筹协调为主导、部门内部业务指导监督为重点、外部社会监督参与为补充、镇街基层司法所及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统筹协调监督为突破口的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中山模式。

  2022年,中山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有待加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后半篇”文章需继续深入推进,如执法事权调整、案件办理工作机制等方面还需不断健全。四是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精准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亟待提速,面对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社会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急需更多细分、专业、涉外和智能等方面的服务。

  2023年,中山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继续推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制度建设。全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要求,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聚焦各项重点任务,找准服务保障着力点和切入点,为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作用。聚焦重点任务举措和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